【本文由“西方朔”推荐,来自《农村还是应该走合作化道路》评论区,标题为西方朔添加】
苍茫高原
作者是对的:农村是社会的战略纵深,要给农村青年留条后路。中国是十几亿人口的大国,不要用欧洲小国的眼界看待中国,不要用西欧力法套用中国。真正的穷人,一定是在城市,不是在农村。
认真读了一下《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
政策的制定者深知,人多地少,这是基本国情,所以政策在“增加农民收入”上,不是主打耕地多、产量高的路径,而是:推动农业现代化:通过机械化、规模化经营减少人工成本,提高效率;土地流转:鼓励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合作社)集中;多元收入来源:让农民可以“离土不离乡”、“进城不离村”,比如搞农旅融合、电商直播、新能源项目。这其实就预设了一个现实:让绝大多数农民持续靠种地致富是不可行的。
仔细理解《乡村全面振兴规划》中关于“城镇化”“搬迁撤并”“人口市民化”的表述,其背后逻辑就是:让农村中那些基础条件差、资源稀缺的村落逐步“消失”或“转型”,剩下资源条件较好的村庄获得更多投入,作为“示范样板”留住一部分人。这就像“把蛋糕做得更小,但更好看”。所以,政策分化明显:城市周边/有资源优势的乡村:集中打造“典范”,吸引人回流(返乡创业、农文旅等);边远/人口流失严重的乡村:通过撤并、搬迁,引导人口转移出去。这在本质上就是:不是让所有农村都富起来,而是让“有条件的农村”变成样板、示范区,而其余的农村,则走向“非农化”或“城市化”。
当前各地执行的路径中,普遍存在:农村土地通过流转集中到少数“新型经营主体”手里;国家鼓励“能人”返乡办企业、搞合作社;村集体资产(宅基地、山林、水面等)由村集体掌控运营。这在事实上形成了“剩下的人控制更多资源,成为新乡村精英”的结构性变化。
中国政府比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更好的就是没有赤裸裸的剥夺农民的财产,而是尽可能通过“利益联结机制”,比如分红、务工、股权合作等,试图让退出农村的人也有收益和保障,避免社会的大动荡。
总结起来,振兴乡村,不是要留住所有农民,而是“优化结构”;资源集中在可持续的村庄和人群上;“大撤退+小集中”形成新的乡村样板。政策其实在分层次处理农村人口与空间结构。最后实现“振兴”的只能是主动进入乡村的少数人。这不是“阴谋论”,更像是一种现实权衡后的理性选择。从政策制定者角度看,这是资源最优化、风险最可控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