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国家不可谓不重视,出台了各种法律法规,基本达到了严管重罚。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违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个人认为还是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最为主要。

一:监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缺失。

现在的食品监管部门处罚有余监管不足,重处罚不重视监管,对监管部门来说,处罚一个企业容易,无非就是那几条法律法规,根据条文来就行了。但监管是个复杂的工程,不但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来提供技术保障,而且还需要一些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监管技术信息。然而制定监管措施的人员大多都没深入基层,其制定的监管措施,只适用于理论而与现实的生产经营状况脱节。

以前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都有自己的食品化验室,可以给食品监管提供详细的数据,来精准的制定监管目录、措施。现在制定监管措施的部门,根本没有详细的企业生产情况的一手资料,所以制定的监管措施看起来面面俱到,但具体操纵却空洞无物。就像这此的虾仁事件,所用的添加剂,虽然国家有使用标准,基层工作人员也有发现这个问题的,但在国家抽检检测目录里面却没有这个检测项目,这就让企业看到了漏洞,大面积大剂量的使用磷盐酸。

二:从业人员道德意识有待提高。

做食品是个良心活,不要说国家监管有缺失,就是没缺失,生产企业想掺杂使假,国家也不可能全部杜绝。国家总不能每个食品生产环节都排人监督,也不能每批出厂的产品都抽样检验吧。

资本是逐利的,资本论说利润超过50%就有人可以铤而走险,要想使食品安全在可控范围之内,国家除了要改变监管思路以为,也应该把食品犯罪行为的门槛予以降低,现在对大多数的违法行为都是以罚款为结束,没动到违法企业的根本,应该降低入刑的门槛,加大违法成本,让更多违法者接受刑法的处理,而不是一罚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