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金发放概述

厦门失业金是由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的经济援助。失业金的发放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度过暂时的困难,维持基本生活。

发放时间

1. 发放周期

厦门市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办理成功后次月起每月23-25日通过银联转入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2. 发放时间

  • 办理成功后次月起:意味着失业人员在成功申请失业金后,第一个月的失业金将在次月的发放周期内发放。
  • 每月23-25日:具体发放日期在这个范围内,具体到账日期可能因银行处理时间而有所不同。

领取条件

要领取厦门失业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发放金额

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具体如下:

  1. 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五;
  2. 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九年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
  3. 累计缴费时间九年以上的:为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五。

目前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800元,按此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分为三档:

  1. 累计缴费年限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发放金额为1530元/月;
  2. 累计缴费年限满五年不足九年的,发放金额为1620元/月;
  3. 累计缴费九年以上的,发放金额为1710元/月。

到账时间

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后,通常情况下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账。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市社保局自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

影响到账时间的因素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或错误可能会影响审核速度,从而延迟到账时间。
  • 申请人数量:如果申请人数较多,审核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

咨询与服务

如有关于失业金发放的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及各区社会保险中心的服务信息如下:

  • 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电话:12333。
  • 集美区社会保险中心: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电话:6213657。
  • 海沧区社会保险中心: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3号窗口,电话:6889386。
  • 湖里区社会保险中心: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电话:5383441。
  • 思明区社会保险中心: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电话:5863086。
  • 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1楼14-16号高频事项综合窗口,电话:7889775。
  • 同安区社会保险中心: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厅8-10号窗口,养老保险7558015;工伤、失业、个账、转移7558125。

通过以上信息,失业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厦门失业金的发放时间、领取条件、发放金额以及到账时间,以便顺利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