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失业,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在泉州,失业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帮助他们度过难关。本文将详细解析泉州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助你轻松应对失业困境。

一、失业保险参保对象

在泉州,以下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 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 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1. 缴费基数:

    • 以上一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作为依据,核定失业保险参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和上限。
    •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调整方案,逐步调整提高至60%,上限按300%执行。
    • 参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确定。
  2. 缴费比例:

    • 单位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关系职工的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 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

  1.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至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五、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2.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和期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六、失业保险金中止发放情形

  1. 重新就业的;
  2. 应征服兵役的;
  3. 移居境外的;
  4.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6. 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申领方式

  1. 线上申领: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客户端、微信、支付宝、闽政通、福建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泉州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公众号等线上渠道。
  2. 线下申领: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结语

失业保险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了解泉州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有助于失业人员在面临困境时获得及时的帮助。希望本文能为你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