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是厦门市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自2021年3月5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以下是对该条例的解读要点以及常见问题的解答。
解读要点
1. 法规宗旨
《条例》的宗旨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建设爱心厦门。
2. 志愿服务原则
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 政府责任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和资源。
4. 志愿者权益
志愿者享有合法权益,包括志愿服务记录、志愿服务证明、人身安全保障等。
5. 志愿服务组织
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6. 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活动包括扶贫济困、环境保护、文明宣导、文化科普、法律援助、平安创建等多个领域。
7. 信息管理
民政部门应加强对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管理,统一规范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登记、活动发布、供需对接、服务记录、信用记载等信息。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如何成为志愿者?
解答:志愿者可以通过自行或通过志愿服务组织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厦门分站志愿厦门进行实名注册。
问题2:志愿服务有哪些权益?
解答:志愿者享有志愿服务记录、志愿服务证明、人身安全保障等权益。
问题3:志愿服务组织有哪些职责?
解答:志愿服务组织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问题4:志愿服务活动有哪些类型?
解答:志愿服务活动包括扶贫济困、环境保护、文明宣导、文化科普、法律援助、平安创建等多个领域。
问题5:如何保障志愿者的权益?
解答:条例规定,志愿者享有合法权益,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对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志愿者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的施行,标志着厦门市志愿服务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通过了解和遵守条例,可以更好地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