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幼儿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天津卫健委近日发布了新的幼儿园健康安全标准。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新标准,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和关注幼儿在园期间的身心健康。

幼儿园聘任工作人员要求

背景查询与健康检查

根据新标准,幼儿园聘任工作人员需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这一措施旨在确保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教师队伍素质提升

新标准强调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明确从事学前教育人员的资质要求。这包括对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人员配备标准

新标准要求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制定教职工配备标准,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这有助于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保障幼儿的全面发展。

幼儿园安全措施

严格聘用管理

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强化待遇保障

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明确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

加强培养培训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这有助于提高幼儿园教师的综合素质,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学前教育普及与保障

推进普及学前教育

新标准明确提出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特别保障群体

新标准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倾斜,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特别保障。

政府主导与保障机制

新标准规定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明确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财政补助经费的分担机制。

总结

天津卫健委发布的幼儿园健康安全新标准,为家长提供了一个了解幼儿在园期间健康和安全的有力保障。家长应密切关注这些新标准,与幼儿园共同为幼儿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