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就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佳木斯市作为黑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近年来在失业保险政策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和调整。本文将详细解读佳木斯市失业保险政策,并提供实用的实战攻略,帮助失业人员更好地应对失业挑战。

一、佳木斯失业保险政策详解

1. 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佳木斯市不断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最新政策,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0元,增幅达60%。此外,所属县(市)失业金标准也相应提高。

2. 失业保险工作重点

佳木斯市失业保险工作确定了以下七个重点:

  • 以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为重点,加大基金征缴和扩面工作力度。
  • 推动农民工失业保险政策,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新政策。
  • 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稳定企业就业局势。
  • 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推进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
  • 修改完善失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
  • 保障失业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
  • 开展失业预警和动态监测工作。

3.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根据相关法规,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包括以下步骤:

  • 核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起至时间和标准。
  • 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审核科复核。
  • 组织培训,不参加培训的人员不予发放失业金。
  • 办理存折,并将存折账号报失业职工管理科。
  • 签到,每月1—5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履行签到手续。
  • 治理发放,将失业保险金当月发放数据盘与发放清单、失业保险金发放汇总表提交审核科复核。
  • 就业服务,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就业服务协议》,开展就业服务。

二、实战攻略

1.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2. 办理材料

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 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
  •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3. 办理流程

  1. 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佳木斯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 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佳木斯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 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 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 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4. 注意事项

  • 失业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 失业人员需按规定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
  • 失业人员需主动与就业服务机构联系,获取就业信息和援助。

结语

佳木斯市失业保险政策的不断完善,为失业人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了解政策、掌握实战攻略,失业人员可以更好地应对失业挑战,实现再就业。希望本文能为失业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