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失业保险新政策。厦门市作为政策实施的重点区域,于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实施了一系列失业保险保障措施。本文将对厦门失业补助政策进行全解析,帮助读者了解自身权益保障。
二、政策内容
1. 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
执行时间: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
适用对象: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含失业但未达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贫困劳动力);
- 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失业人员;
- 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失业人员;
- 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外来管理技术人员。
补助金额: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每月500元;
-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含失业但未达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贫困劳动力),每月1000元(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或500元(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
- 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外来管理技术人员,参照本市户籍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申领方式: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厅自愿申领。
2. 阶段性新增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执行时间: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
适用对象: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
补助金额:参照厦门低保标准每月800元(2020年5月至12月)或850元(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月发放2个月。
3. 阶段性扩大和增加价格临时补贴
执行时间: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
适用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
补助金额: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4. 延长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限
执行时间:自2019年12月起
适用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延长期限: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政策解读
1. 扩大保障范围
厦门失业保险新规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范围扩大至更多群体,如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失业人员、外来管理技术人员等,从而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2. 提高补助标准
针对不同情况,厦门市提高了失业补助金的标准,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 优化申领流程
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厅,失业人员可以方便地申领失业补助金,简化了申领流程。
四、总结
厦门市失业保险新规的实施,为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保障。了解自身权益,积极申领相关补助,有助于度过难关。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