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失业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促进再就业。湘潭市失业保险制度在保障失业人员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将深入解析湘潭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保障范围以及相关福利,以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社会保障制度。

一、湘潭市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1. 缴费主体及比例

湘潭市失业保险的缴费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城镇职工。具体缴费比例为:

  •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 城镇职工:按照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 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不能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

3. 缴费年限计算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缴费年限满1年后,失业人员才有资格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湘潭市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1. 失业人员

湘潭市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以下失业人员:

  •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 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合同制工人。

2. 享受条件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三、湘潭市失业保险福利

1. 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领取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即增加2个月,每次申领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 丧葬、抚恤补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 技能培训补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就业训练机构组织或认可的职业培训,享受技能培训补助。

4. 职业介绍补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或认可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的,可享受职业介绍补助。

四、结论

湘潭市失业保险制度在保障失业人员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了解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保障范围和福利,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享受这一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便利。同时,积极参与失业保险缴纳,也是我们应尽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