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我母亲和朋友准备去北欧旅游,找了一个本地的旅游代理(挂靠一个正规旅行社)拼团,全套东西都好了,人都到北京准备出行了,结果本地的代理挪用了两个人的费用,并没有打款给旅行社,这个代理似乎不是一次这么干了,后来解到这人多次这么干已经被携程拉黑了,这家旅行社说资金未到账不能再让那个代理的客人出行,造成两人未能登机成行。按照合同规定,代理不但要返还费用,还要赔偿违约金,实际上这种情况近乎诈骗了。
结果问题是,在北京报案,说是要回本地报案,到了本地先找她本人,她说要还,然后随意拖来拖去(因为好像是牵扯钱的问题警察可能作用有限,所以先找那个代理),没办法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联系那人,她又说要还,然后各种说话不算数拖起来没完了,现在派出所的电话都不接了,然后派出所说没法强制她,抓也做不到强制要求赔钱也做不到,甚至也无权认定她是诈骗,换句话说,这么明显的违法犯罪他们没有办法。再就是之所以一直避免去法院起诉,是因为经过了解,一般人的一般官司效率极低,很多能对老赖强制执行的都不是一般人,这个案值可能“太小”了。另外我也有所耳闻,有律师说疫情期间的案子都有没搞完的,然后了解了一下讨债公司,50万以下的都不接活,换言之,这个旅游代理现在几乎无敌了,光天化日之下拿着客户七万的旅游款项为所欲为,我们拿她没办法,这也太不法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