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失业补助金是政府为了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政策。永安市作为福建省的一个城市,也实施了相应的失业补助金政策。本文将详细解读永安失业补助金政策,包括申领条件、标准、流程等,帮助失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并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申领条件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明人社2020244号)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职工,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而失业的人员。
二、补助标准
永安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如下:
- 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
- 市本级、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每人每月950元;
- 其他各县每人每月850元。
- 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
- 市本级、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每人每月470元;
- 其他各县每人每月420元。
三、申领流程
1.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就业服务”,在补贴专区中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提交申请。
2. 通过12333平台
登录12333平台,提出失业补助金申领申请。
3. 直接前往当地人社部门
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人社部门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手续。
四、所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失业登记证明;
- 失业保险参保证明。
五、注意事项
- 申领时限: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此期间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 已申领人员:已享受失业补助金6个月的失业人员,不能再申领。
- 个体工商户: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事个体工商户的月份,不能享受失业补助金。
六、结语
永安失业补助金政策为失业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帮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失业人员应了解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流程申领失业补助金,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