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盎撒霸权必将被打倒”推荐,来自《如何看待男子2400万买房儿媳离婚分走1500万一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青梅撷满袖
哪来的480万,你再仔细看看呢?
他这个剧情是这样,公公给儿子2400万买房,儿子和儿媳妇离婚,自己拿房子给儿媳妇1500万元现金,然后公公起诉儿媳妇让她偿还1980万元的债务,法院判决只要把她到手的1500万元还了就行,等于是这笔钱在儿媳妇手里转了一圈又回到公公手里了,她一分钱都没拿,还差点倒欠480万。
所以我觉得这是父亲和儿子合谋试图讹诈儿媳。
首先这是短婚,其次儿子离婚时财产分配明显不正常(2400万给女方一大半)。那么父亲作为债权人,可以以儿子“恶意转移财产”为由告到法院,要求前儿媳“负连带还款责任”偿还1980万元债务,等于是不仅要求她吐出拿到的1500万,还要再给他家480万元。
法院估计觉得这个要求太离谱,就判儿媳在分得的财产限度内还钱,也就是还回离婚分到的1500万,两清。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儿子儿媳合谋坑公公,或者儿子坑儿媳。
所谓“离婚协议中要求小刘向张某所负的义务明显高于一般离婚协议,不能排除其二人存在借助离婚协议损害刘某利益的情形”,实际上就是以二人的离婚协议损害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公公的债权,所以判定离婚协议无效。
我看过律师科普这个套路,用离婚协议和善意第三方算计配偶。
比如一方出轨又不想分财产给另一方,就先跟第三人签个借条,再跟配偶签个明显不利于己方的离婚协议,让配偶以为这是出轨方的补偿,先把离婚证领到手。然后找债主作为“善意第三方”,以该协议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要求法院判定离婚协议无效,这样无过错方只能退回多分的财产。